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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實施,駕駛證有6分減免分,但是要滿足這些條件20
發表時間:2020-03-02 15:24 在一兩年年前,就有很多地方開始實施利用學習的方式來減免在駕駛車輛過程中的扣分行為,雖然說這個政策開始并不是全國實施,但是其實在兩年前就開始在部分的地區實施。而就在近日,為了加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動提升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公安部發布了一個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通知,其內容如下 從這份通知中可以看到額,其重點在機動車駕駛人在按照本規范規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可通過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且經考試合格,及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兩種形式實現記分減免,并從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累計最高可減免6分。 也就是說,如果在平日你是屬于駕駛規范,并且沒有重大事故的歷史或者經常扣超過12分歷史,每一次的積分周期中,如果不小心扣分了,可以通過的學習交通知識,通過了靠考試便可以減免扣分,而每一次的記分周期中,累計最高是6分,也就等于說,現在每一次的記分周期內,最高可以有18分的駕駛證分數。 而這個政策將會在2020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當然,這并不是讓駕駛者有著更多的分數可以違章駕駛等行為,而是為了一些不小心,并不是故意的違章可以受到一定的“原諒”,就像剛剛所說的,如果你有發生過重大的交通事故,或者經常在周期內扣滿12分,應該是不符合條件的,是不會給你減免的。 |